2025-07-03
共天津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的决定 近年来,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积极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深化拓展“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扎实开展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全市参与群